达拉特旗陈志芳食品经销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芳 |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1MAEJ509P9X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G65响沙湾服务区公共卫生间与风雨走廊过道内东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拉特旗市监处罚〔2025〕133号
经调查,得知,达拉特旗陈志芳食品经销部所销售的铁皮石斛(枫斗)、铁皮石斛干条、石斛花是从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聚霞路1号成都国际商贸城六区2楼6-7街6-2-0569的金牛区桂洁中药材经营部购进的,铁皮石斛(枫斗)进价2.5元钱一克、售价是6元一克,铁皮石铁皮石斛干条进价2.5元一克,售价8元一克、石斛花进价1.5元一克,售价2.5元一克。铁皮石斛(枫斗)销售了13.18公斤,石斛花2.92公斤,铁皮石斛干条4.47公斤,没有销售记录。该单位法定代表人陈述购进铁皮石斛(枫斗)、铁皮石斛干条、石斛花时索要了销售随货同行单、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产品的检验报告,由于该单位广告内容是自行从网页下载并打印,所以不产生广告费用。陈志芳经营的达拉特旗陈志芳食品经销部广告内容涉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2025年8月7日对当事人陈志芳进行了询问,进行了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2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