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富邦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森树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81MA5QHDFG4A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白沙镇新龙村高铁旁;经营场所桂平市龙门工业区LM04-3-1-4地块(桂平市联平木业有限公司2号楼201室) 【一照多址企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浔﹞应急罚﹝2024﹞工贸8号
(一)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柴油罐;(二)未如实记录唐森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一)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柴油罐;(二)未如实记录唐森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5000.00元
桂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06
2
贵市税一稽罚﹝2024﹞1号
经查实,你公司于2021年8月、10月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桂林市红松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5份),发票代码为4500211130的20份,发票号码为08206429~08206439、08399603~08399611;发票代码为045002100113的5份,发票号码为00813475~00813479;开具金额合计2,451,327.51元,税额合计318,672.49元,价税合计2,770,0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2010年第一次修订、2019年第二次修订、2023年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是虚开发票行为。
现对你公司处以120,000.00元的罚款。
12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24-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