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艳玲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5788403242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南乡村九组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江市监处罚〔2025〕241号
2025年10月9日,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对贵港市港南区聚客欣百货超市销售的由你公司生产的黄冰糖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0包(规格型号:300克/包,生产日期2025-06-16,保质期18个月),单价5元/包。
2025年11月10日,我局收到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25A14020226),该报告显示:被抽样批次黄冰糖(规格型号:300克/包,生产日期2025-06-16,保质期18个月)经抽样检验,螨项目不符合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你公司送达《检验报告》(№: 25A1402022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5A14020226)并告知检验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当事人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2025年11月12日,经部门分管负责人同意对上述线索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6月6日当事人从南宁市江南区旺东食品经营部购进原料大包黄冰糖,能够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黄冰糖检验合格报告。当事人生产涉案批次黄冰糖(规格型号:300克/包,生产日期2025-06-16,保质期18个月)数量为98包,其中有8袋用于出厂检验、留样。黄冰糖(规格型号:300克/包,生产日期2025-06-16,保质期18个月)生产成本3.2元/包,销售价格3.4元/包,90包销售给广西灿旺美鲜贸易有限公司,其中10包作为样品未收钱,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06元,利润1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元;
2、罚款人民币6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6016元,上缴国库。
6000.00元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2
桂南江市监处罚﹝2025﹞160号
2025年1月1日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200克/袋),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木薯淀粉销售金额30.8元,利润18.48元。
建议责令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48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18.48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0
3
桂南江市监处罚﹝2025﹞46号
2024年11月1日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2月1日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批次木薯淀粉(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日、规格型号:200克/袋)有生产记录,生产数量是500包,成本是0.05元/包,总成本是25元。涉案批次木薯淀粉(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日、规格型号:200克/袋)有生产记录,生产数量是375包,成本是0.05元/包,总成本是18.75元。成本共计43.75元。涉案批次木薯淀粉(生产日期:2024年11月1日、规格型号:200克/袋)有销售记录,销售至南宁市玖味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数量是493包,剩余的7包作留样处理,销售单价是0.1元/包,销售金额是49.3元,利润是0.05元/包,总利润是24.3元。涉案批次木薯淀粉(生产日期:2024年12月1日、规格型号:200克/袋)有销售记录,销售至南宁市玖味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数量是370包,剩余的5包作留样处理,销售单价是0.1元/包,销售金额是37元,利润是0.05元/包,总利润是18.25元。违法所得共计42.55元,货值金额共计86.3元,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涉案批次木薯淀粉原材料是从南宁市玖味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证照、有进货记录及产品合格证明。
1、没收违法所得42.55元;2、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42.55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