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福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贺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02MAEF45JU8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9号(丁香园竹园)竹园5幢-101、-201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东市监处罚〔2025〕93号
经查,2025年4月2日,当事人从河南百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租赁62台“中锦康牌远红外磁电脉冲治疗仪”,租赁价格及时间:200元/台/年,主要用于老年人体验,达到销售该产品的目的。当事人发放的宣传单内的产品,系由哈尔滨身心健康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类医疗器械“中锦康牌远红外磁电脉冲治疗仪”,主要宣传其辅助治疗的适用范围,执法人员经查询该医疗器械注册信息,适用范围均获得批准。
另查,“中锦康牌远红外磁电脉冲治疗仪”广告宣传单,系当事人通过拼多多平台商家海宝印刷包装店印制,广告内容均由当事人提供,共印制1000张,金额为80元,认定为广告费。经询问当事人,其陈述共向中老年群体发放该宣传单380张,且该宣传单未向有关部门上报审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160元。
160.00元
东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