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富祥面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230MA09XQEW7N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曹妃甸区汇丰路31号北二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唐曹市监处罚〔2024〕208号
2024年9月9日,执法人员郑博元、康靖在位于曹妃甸区唐海镇汇丰路31号北二间的曹妃甸区富祥面馆检查时,发现从业人员石磊、杨洪微在餐饮工作期间未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唐曹市监责改【2024】208号),责令其立即予以改正。2024年9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责令改正情况进行复查时,从业人员石磊、杨洪微仍未佩戴口罩,本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唐曹市监当罚【2024】2-49号)、(唐曹市监当罚【2024】2-50号),对从业人员给予行政处罚。2024年9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现场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时,从业人员石磊、杨洪微仍未佩戴口罩,本局再次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唐曹市监当罚【2024】2-63号)、(唐曹市监当罚【2024】2-64号)对上述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至此,当事人的从业人员因未佩戴口罩被累计处罚4人次。
罚款0.1500万元
1500.00元
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