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新军农资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新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921MA1AJGUH5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勃利县倭肯镇街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勃市监罚[2024]12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勃利县新军农资商店经营者魏新军销售不合格的化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 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2.询问笔录1份证明:勃利县新军农资商店经营者魏新军承认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事实和陈述事实。
3.抽样记录 证明:在经营者魏新军的陪同下,在勃利县新军农资商店仓库内按抽样标准对该农资商店销售的吉城盛源纳米控失掺混肥料进行抽样。
4.勃利县市场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吉城盛源纳米控失掺混肥料检验报告(NO:2024SH036J)证明:勃利县新军农资商店销售的吉城盛源纳米控失掺混肥料属于不合格产品。
5.该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该店的合法经营资质。
6.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身份。
7.现场执法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8.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9.购进票据证明:该店的合法购进凭证。
罚款0.581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812.50元
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