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正法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81148326496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镇中村50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0
(2025)浙1004民初42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台州市博盈塑胶有限公司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2-07-14
(2022)浙1081民初67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大溪镇双溪村村民委员会,张**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2-04-29
(2022)浙1081民初36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有限公司
陈**
温岭市人民法院
4
2022-01-13
(2021)浙0122民初4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廖*,廖**
桐庐县人民法院
5
2022-01-10
(2021)浙1081民初9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史**
温岭市人民法院
6
2021-12-22
(2021)浙1081民初116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杨**
温岭市人民法院
7
2021-12-20
(2021)浙1081民初9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史**
温岭市人民法院
8
2021-11-16
(2021)浙1081民初1055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杜**
温岭市人民法院
9
2021-10-13
(2021)浙1081民初88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
温岭市人民法院
10
2021-10-13
(2021)浙1081民初88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周**
温岭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7-05-14
(2016)浙1081民初14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有限公司
兰*
裁判文书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17-02-12
(2016)浙1081民初14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有限公司
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17-02-12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有限公司
浙江光通塑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温岭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2
2022-01-21
(2021)浙0122民初4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廖*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1-22
2022-01-06
(2021)浙1081民初910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史**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3
2021-12-22
(2021)浙1081民初116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27
2021-07-13
(2021)浙1081执678号之二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陈**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1-11-20
2021-07-07
(2021)浙1081执20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11-06
2021-09-16
(2021)浙1081执20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陈*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11-06
2021-07-21
(2021)浙1081民初6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783.86元
民事案件
8
2021-11-04
2021-10-19
(2021)浙1081执5628号之四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调解书
执行案件
9
2021-11-03
2021-06-15
(2021)浙1081民初57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10-28
2021-10-14
(2021)浙1081民初88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光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市监处罚〔2026〕849号
2026年4月11日,当事人生产规格型号为:HDPE 100 dn200mm SDR21 PN0.8Mpa的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30根(5米/根,共计150米),成本为55元/米,销售价为58.6元/米,计货值为8790元。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依据2026年温岭市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上述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抽检样品的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氧化诱导时间、断裂伸长率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至2026年5月29日案发,当事人共销售上述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28根(5米/根,共计140米),销售款共计8204元,从中获利504元;其余2根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中1根分为1米*5段无偿提供用于抽样,1根分为1米*5段用于备样被本局予以扣押。
当事人以不合格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规格型号为HDPE 100 dn200mm SDR21 PN0.8Mpa的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5段(1米/段);2.没收违法所得504元;3.罚款17580元。
17580.00元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