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笑乐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MA2CN0PC4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宁波路电子商务大厦A幢21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9
(2025)浙0304民初49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熠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2-08-08
何**
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374号
当事人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阳光路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
7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07
2
温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968号
2025年12月11日22时50分左右,当事人安排牌照浙C***重型自卸货车装载渣土从***工程出发,准备运到**消纳,2025年12月11日23时50分车子途径***辅道因密封条老化,导致渣土溢出粘在栏板上,未掉到地上。构成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元整(¥596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温州状元支行营业部、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陆拾元整(¥5960.00)
596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05
3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721号
当事人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浙江省温陈路实施了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和参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2025版)》(类别三:市级立法事项(35项),序号:7,权力目录名称:330*****97000违法行为:(温州)对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22
4
温路政罚﹝2025﹞0321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6日03时21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洞头方向K38+350检查时发现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285.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5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422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30日,当事人驾驶车辆浙C*****行驶在潘桥街道福州路时车辆带泥运行,有实施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处罚的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08
6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355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3日,当事人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司机驾驶当事人所属的浙C******牌号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着工程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散落部分渣土,污染温州市瓯海区**街道**大道,污染带长0.54米,宽0.2米,污染面积0.108平方米。行政处罚的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和参照《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定》附件(序号:57,事项编码:330*****97000,违法种类: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1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18
7
温瓯综执罚决字﹝2022﹞第001464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温州翔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市三溪片区中心西单元D-06地块实施了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行政处罚的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
560000.00元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5-11
8
温运政罚〔2023〕03J809
2023年12月26日14时00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蔡晓鸣、陈浩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51052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51052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13日18时06分至23时13分车辆产生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行驶速度为0km/h,定位数据异常。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9
温运政罚〔2023〕03J804
2023年12月26日10时30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蔡晓鸣、陈浩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29025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29025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17日00时02分至13时42分车辆产生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行驶速度为0km/h,定位数据异常。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10
温运政罚〔2023〕03J805
2023年12月26日11时00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蔡晓鸣、陈浩通过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检查,发现浙C50482重型自卸货车有违章嫌疑,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监控系统数据:发现浙C50482重型自卸货车在2023年11月18日00时03分至20时52分车辆产生卡口数据及卡口照片,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显示行驶速度为0km/h,定位数据异常。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