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木科 | 注册资本:41.8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5131932800875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万福桥港务宿舍C幢三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30
2020-04-08
(2020)粤0308行审2384号
其它类型纠纷
0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0-04-02
2018-11-22
(2018)粤0513民初119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2528.2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26
2014-11-26
(2014)汕尾中法民三终字第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15678.78元
民事案件
4
2020-02-26
2012-04-19
(2012)汕尾中法民三终字第1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31
2017-12-01
(2017)粤1502民初7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7211.99元
民事案件
6
2018-11-12
2013-03-25
(2013)惠东法稔民初字第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与李**、濮阳市鑫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5659.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5-28
2018-04-01
(2018)粤15民终1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12-28
2017-11-24
(2017)粤1502民初3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7383.68元
民事案件
9
2017-12-28
2017-11-27
(2017)粤1502民初3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48031.98元
民事案件
10
2015-06-05
2015-06-05
(2015)汕阳法民二初字第445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头中心支公司潮阳营销服务部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41772.6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6﹞ZD02359号
2026年2月3日12时58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丹竹头地铁站公交站对粤D14019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驾驶员及乘客进行了询问。经查,车牌号为粤D14019的车辆为市际包车,车上载有32名乘客,票价每人100元左右,从深圳出发前往汕头潮阳。驾驶员表示其是车属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的司机,是车主公司安排的此趟运输任务,车费由其车主公司收取,驾驶员现场出示了其个人的从业资格证、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系统查询,车属公司已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资质。驾驶员无法出示此趟运输的包车合同,经询问,车上乘客均表示未参加包车且互相之间不认识,以上情况对驾驶员进行询问后得到确认,并制作执法录像为证。2026年3月11日,执法人员对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被委托人郑某进行询问,其对上述事实表示无异议。经调查取证,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1
2
深交罚决第[2026]ZD01317号
2025年12月25日13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107国道辅道西乡立交公交站旁对粤D08302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装载10名乘客,9名乘客从汕头前往深圳,1名乘客从深圳前往汕头。该车有包车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司机现场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是公司安排,经查,该趟是包车运输,但与实际不符,车上的乘客全部都不是有组织的团体旅客。
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
处2000元罚款
2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8
3
粤揭惠交罚﹝2025﹞00308号
2025年09月07日16时1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惠来县南环二路东福路口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当事人汕头市潮阳交通客运公司使用粤D82077客运包车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行为。以上事实,有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经查询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该当事人该行为在2025年广东省内为三次以上被立案查处。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惠来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8
4
粤汕潮阳交罚﹝2025﹞00107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使用粤D24857大型普通客车于2025.04.2717:27:00在汕头市潮阳区实施了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