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青阳逸云重庆烧鸡公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云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281MA1YRX7A3N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阴市青阳镇南环路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澄市监处罚〔2023〕1103718号
2023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青阳逸云重庆烧鸡公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铺内放有一冰柜,冰柜内存放有3瓶味之园芦荟酸奶饮品,生产日期为20221015,保质期为9个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3日从江阴市霞客家裕批发部购进味之园芦荟酸奶,进货数量为1箱(15瓶)。购进的味之园芦荟酸奶生产日期为20221015,保质期为9个月,购进时未超过保质期,进价为68元/箱,售价为8元/瓶,除被执法人员检查到的3瓶味之园芦荟酸奶外,其余12瓶味之园芦荟酸奶销售时是否超过保质期已无法查明。本案货值金额为24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1,00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000.00元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