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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8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鹏涛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01595931241K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迎宾路58号香榭雅居小区物业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2
(2025)新2801民初816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赵**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2
2025-05-08
(2024)新2801民初1080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王**,胡**
赵**,李*,赵*,李**,苏*,白*,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鄢**,苏**,师*,周*,李**,吐于洪江·吐尔逊,刘**,李**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5-02-20
(2024)新2801民初1080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艾合买提·依明
帕提古力·衣干木尔白尔地,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4
2025-01-13
(2024)新2801民初1080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艾合买提·依明
帕提古力·衣干木尔白尔地,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5
2024-12-30
(2024)新2801民初1080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胡**,王**
赵**,李**,周*,李**,吐于洪江·吐尔逊,白*,李*,苏*,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师*,苏**,刘**,李**,赵*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6
2024-12-30
(2024)新2801民初1080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艾合买提·依明
帕提古力·衣干木尔白尔地,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7
2022-01-24
(2022)新2801民初7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8
2022-01-24
(2022)新2801民初7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0-09
2023-09-14
(2023)新2801民初602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胡**、王**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17
2023-02-08
(2023)新2801民初335号
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吾甫尔·阿布都热音木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06
2022-06-17
(2022)新2801民初28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市阿里木热西汽车修理中心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22
2022-06-21
(2022)新2801民初30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车立美汽车用品超市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22
2022-06-20
(2022)新2801民初30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尔勒蒋锋汽车修理部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0-24
2018-07-25
(2018)新2801民初11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0.15元
民事案件
7
2019-08-19
2019-06-18
(2019)新2801民初22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51.23元
民事案件
8
2019-08-19
2019-08-05
(2019)新28民终14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刘**与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库市监处罚〔2025〕196号
经查明:库尔勒香榭雅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库尔勒香榭雅居小区物业服务等工作。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为香榭雅居小区商户提供转供电服务,以0.55元/千瓦时向商户收取商业电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库尔勒香榭雅居小区电动汽车车主自行安装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当事人以0.7元/千瓦时的价格向车主售电,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为0.39元/千瓦时。以0.9元/千瓦时、0.7元/千瓦时、0.55元/千瓦时的价格向新疆云快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取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为0.39元/千瓦时。 (一)居民充电桩价格的认定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1年3月4日下发的《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当事人以0.9元/千瓦时售电24188千瓦时电,多收电费12335.88元;以0.7元/千瓦时售电105638千瓦时电,多收电费32747.78元、以0.55元/千瓦时的价格千瓦时售电37128千瓦时电,多收居民汽车充电桩电费5940.48元。共计多收居民汽车充电桩电费51024.14元。 截至2025年5月28日,当事人已向小区业主退还全部多收电动汽车充电桩电费51024.14元。 (二)转供电环节价格的认定 2023年-2025年:自治区2022年3月9日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非电网直供电价格基准为市场化交易到户电价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到户电价。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1〕5号),对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根据表计条件采取不同的电费收取方式,安装非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的用户,按“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目录平段电价+上浮幅千瓦时”执行,上浮幅千瓦时最高不超过12%。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月 0.443974 0.446403 0.454861 2月 0.442124 0.454797 0.448816 3月 0.443607 0.434582 0.491157 4月 0.435906 0.403873 0.48767 5月 0.444832 0.395864 / 6月 0.451173 0.396797 / 7月 0.456953 0.431577 / 8月 0.449817 0.424811 / 9月 0.435023 0.436814 / 10月 0.414845 0.469616 / 11月 0.418809 0.429639 / 12月 0.436040 0.460720 / (表内电价为:分时电千瓦时电价/不满1千伏/平时段,单位:元/千瓦时) 上表数据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电费均价为0.4408元/千瓦时。当事人2023年1月至2025年4月在代购电价的月平均值(0.4408元/千瓦时)基础上,可上浮12%至0.4936元,当事人收取0.55元/千瓦时,多收0.0564元/千瓦时,售电407868千瓦时,共计多收商业电费23003.76元。 截至2025年5月28日,当事人已向商户退还全部多收商业电费23003.76元。
1.警告; 2.处违法所得0.5倍的罚款37013.95元。
37013.95元
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