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亨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阿克陶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毕全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022MA77CNDR8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奥依塔克村8组209号0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州税稽罚(2025)9号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面 你公司2019年8月15日至10月18日收到浙江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运输服务*运费的2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7232003元,其中金额合计6634877元,税额合计597126元,发票代码3300184130,发票号码分别为7473884、8035160、7474116、7474130、7474131、7464552、7464553、7464555、7473842、7473845、7473846、7473848、7473849、7473850、7473852、7473853、7473854、7473843、7473883、8035161、7474115、7464554、7473844、7473847、7473851、7473855。 经核查,你公司2019年5月1日与浙江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协议,由浙江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线上平台向你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但实际情况是你公司向公司员工支付工资后,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税款向浙江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票点费的方式取得金额6634887.15元,税额597137.90元,价税合计7232025.05元(比协查发票金额多22.05元,因协查发票无小数点后数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向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运费3606567.00元、2019年9月3日支付运费1133607.00元、2019年9月19日支付运费1392972.89元、2019年10月17日支付1098879.16元,共计支付7232026.05元(比收到发票多支付1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运输费6634887.15元。 根据口头约定,浙江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将收到运费于2019年8月15日回款给你公司车队长毕素美1800338.00元、2019年8月28日回款1607208.00元、2019年9月3日回款1071257.80元,共计回款毕素美4478803.80元,毕素美在收到回款后随即给你公司及负责人马永、马强;2019年9月19日回款给你公司车队长马萍1316359.51元、2019年10月17号回款1039101.00元,共计支付马萍2355460.51元,马萍在收到回款后除支付给你公司负责人马永和马强外,部分抵顶前期你公司所欠马萍欠款;以上回款合计6834
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13497.42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