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星关区天会百货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天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CCYDFM61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七星关区水箐镇水箐村瓦厂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不罚[2025]8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从水箐镇街上“七星关区凯旋百货批发部”以28元/件的价格购进的名为“娃哈哈”冰红茶的食品,15瓶/件,1.8元/瓶,上述食品基本信息:名称:“娃哈哈”冰红茶,净含量:500毫升,生产日期:2024年07月07日,保质期:12个月,产品标准号:GB/T21733,授权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制造商:贵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景宏工业园,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52011310075,产地:贵州省贵阳市。购进后摆放在其店内的冰柜内以3元/瓶价格进行销售。截止2025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18天,数量:5瓶。2025年7月24日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当事人对上述5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无害化销毁。按当事人所述,上述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为15元(3*5)。但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证据一:《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各1份,照片5张,证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 证据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的事实; 证据三:视频资料1份,证明当事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无害化销毁的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进货票据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来源。 以上证据经当事人、被调查人及相关证明人签字(盖印)认可,并经查证属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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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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