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盛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通骄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晓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24MA1C7H100A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前进街爱建小区八号楼(爱建小区南侧,临同安路拐角)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正市监处罚〔2025〕60号
经调查,哈尔滨盛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通骄店于2025年4月8日在处方审核员未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罗红霉素片”,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行为立即进行改正。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公司在处方审核员仍未在岗的情况下,销售“甲钴胺片”、“蛭蛇通络胶囊”及“尼美舒利分散片”等处方药品;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未按药品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条件储存药品等行为。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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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
方正市监处罚﹝2025﹞63号
哈尔滨盛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通骄店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销售处方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
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方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