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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宝之灵珠宝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兴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6QGM1997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天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光华小区105号新星酒店6148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5〕133号
当事人于2021年8月11日经我局核准登记,在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光华小区105号新星酒店6148室成立“腾冲市宝之灵珠宝店”,并在淘宝网上设立的昵称为:宝之灵珠宝店;淘宝帐号:tb752648406;小红书上名称为:宝之灵翡翠高端翡翠、帐号为:WXC99999988的网店从事翡翠直播经营。期间,当事人于2022年1月同一位在腾冲市商贸城摆摊的经营者以230元/粒价格购买得腾冲制药厂生产的“安宫牛黄丸”12粒,计金额2760元,用以自用。2025年2月27日,当事人与投诉人通过微信聊天后确认交易行为,当事人将10粒安宫牛黄丸销售给投诉人,销售价格为298元/粒,计销售金额2980元。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安宫牛黄丸标注的生产日期为100111,生产批号:100141,有效期至2013年12月,属超过保质期的药品。 2025年3月10日投诉人在全国12315平台上进行投诉,在核实投诉举报过程中被查获。至查获之日,当事人已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安宫牛黄丸”10粒,自己食用2粒,计货值金额2980元,获得违法所得2980元。 另查明,当事人通过微信从事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也未进行相关许可登记及备案登记。
一、没收违法所得2980元整; 二、罚款10000元整。 两项合计罚没款12980元整。
10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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