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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万良镇天池林参茸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宝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621MA17WKWM8D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万福村8-64-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市监处罚〔2025〕43号
当事人于2025年01月12日,从万良人参市场上摆摊的农户处以8元/瓶的价格购进了20瓶椴树雪蜜(0.5kg/瓶)在店内销售。购进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案20瓶椴树雪蜜,其中4瓶椴树雪蜜经执法抽样进行检验,蔗糖项目检出值为 13.6g/100g,不符合GB 14963-2011(其他蜂蜜)标准要求。被抽检批次椴树雪蜜至03月31日告知检验结果时未售出,店内剩余16瓶。涉案16瓶椴树雪蜜的销售价格为 9元/瓶,总货值金额为:9 元/瓶*16=144 元。上述16瓶椴树雪蜜未售出,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经 04月07日复查,已整改。
2025年03月31日,我局立案调查的抚松县万良镇天池林参茸行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椴树雪蜜案现已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1月12日,从万良人参市场上摆摊的农户处以8元/瓶的价格购进了20瓶椴树雪蜜(0.5kg/瓶)在店内销售。涉案20瓶椴树雪蜜,其中4瓶椴树雪蜜经执法抽样进行检验,蔗糖项目检出值为 13.6g/100g,不符合GB 14963-2011(其他蜂蜜)标准要求。被抽检批次椴树雪蜜至03月31日告知检验结果时未售出,店内剩余16瓶。涉案16瓶椴树雪蜜的销售价格为 9元/瓶,总货值金额为:9 元/瓶*16=144 元。其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椴树雪蜜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应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拟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椴树雪蜜16瓶(货值144.00元);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上缴国库。 该案现已通过案件审核并已履行了行政告知程序,请批准。
2000.00元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30
2
抚市监处罚〔2025〕37号
经检验存在拼接现象的涉案100板生晒钉板参是当事人于2022年至2023年间多次从通化市集安市清河镇野山参交易市场上的农户处购入的。100板生晒钉板参的进价分别为:(1)1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0cm*42cm),进价18元/板;(2)48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5cm*60cm),进价40元/板;(3)13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5cm*60cm),进价40元/板;(4)3板生晒钉板参:规格(35cm*60cm),进价120元/板;(5)24板生晒钉板参:规格(31cm*76cm),进价80元/板;(6)7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5cm*60cm),进价120元/板;(7)1板生晒钉板参:规格(50cm*100cm),进价100元/板;(8)3板生晒钉板参:规格(36cm*100cm),进价100元/板。购买该100板生晒钉板参共花费5978元。 涉案100板生晒钉板参的销售价格分别为:(1)1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0cm*42cm),销售价25元/板;(2)48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5cm*60cm),销售价50元/板;(3)13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5cm*60cm),销售价50元/板;(4)3板生晒钉板参:规格(35cm*60cm),销售价150元/板;(5)24板生晒钉板参:规格(31cm*76cm),销售价100元/板;(6)7板生晒钉板参:规格(25cm*60cm),销售价180元/板;(7)1板生晒钉板参:规格(50cm*100cm),销售价120元/板;(8)3板生晒钉板参:规格(36cm*100cm),销售价120元/板。涉案100板生晒钉板参总货值金额为:25+48*50元/板+13*50元/板+3*150元/板+24*100元/板+7*180元/板+120元/板+3*120元/板=7665元。截至监督检查当日,上述100板生晒钉板参未销售,且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记录和销售小票,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2025年03月17日,经当事人提交的召回公告情况说明显示,未有召回的涉案生晒钉板参,也未有要求退货、退款情况。
2025年02月15日,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抚松县万良镇天池林参茸行涉嫌经营拼接人参案现已调查终结。经查,抚松县万良镇天池林参茸行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放置了180板无产品标签的生晒钉板参,其中17板参分别以每个礼盒内装入1板,共放置了17个礼盒销售,剩余163板参无礼盒。经检验存在拼接现象的涉案100板生晒钉板参是当事人于2022年至2023年间多次从通化市集安市清河镇野山参交易市场上的农户处购入的,涉案100板生晒钉板参总货值金额为7665元。截至监督检查当日,上述100板生晒钉板参未销售,且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记录和销售小票,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其经营拼接人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依据《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案现已通过案件审核,拟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生晒板参100板(货值7665.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