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东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旭东 | 注册资本:68431.204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24MA0PY3T75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办天骄大街天博丽都小区11-0-1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陈)应急罚﹝2025﹞01号(事故)
2025年4月28日8时50分许,内蒙古蒙东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东明项目部维修车间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内蒙古蒙东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东明项目部1名人员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查明内蒙古蒙东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宣贯落实不到位,员工在开展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行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发现检维修作业现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行为;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未针对性开展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等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培训,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等问题,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内蒙古蒙东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东明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不全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没有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未按照要求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开具动火作业票及吊装作业票,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未采取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内蒙古蒙东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东明项目部对事故相关情况隐瞒不报。
给予事故罚款70万元,瞒报事故罚款150万元,合计220万元(贰佰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200000.00元
陈巴尔虎旗应急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