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江雁朝百货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雁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02MA5NT8FQ54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南泗村民委山头村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监处罚〔2023〕60013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05月17日在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南泗村民委山头村78号开始营业至今。2023年7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核查时在该摊货架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分别是: 1.黑芝麻王饼干,规格:散装称重(重量共计6.5公斤),生产日期:20221221,保质期:6个月(超过保质期22天);2.香蕉牛奶饼干,规格:散装称重(重量共计6.2公斤),生产日期:20221221,保质期:6个月(超过保质期22天);3.椒盐芝麻饼干,规格:散装称重(重量共计4公斤),生产日期:20221221,保质期:6个月(超过保质期22天)。当事人未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导致食品超过保质期仍在销售。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经过调查仍然无法得知当事人在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无法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产生的违法所得。据当事人供述,上述涉案黑芝麻王饼干、香蕉牛奶饼干、椒盐芝麻饼干销售价格均为16元每公斤,故以上涉案的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为267.2元。当事人未能能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及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按要求履行进行查验义务。
1.警告;
2.没收被本局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黑芝麻饼干等3个品种共16.7公斤;
3.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