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红宇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红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7MAC1NA2G62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松滋市老城镇东街2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滋市监处罚〔2023〕61号
经查,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他能量 活力清爽系列”男士润肤露,标签上标示:生产商:广州市白云联佳精细化工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137,产地:广东省,产品标准号:Q/LJJX 12,共六瓶。另一款是精华露,标签上标示:“水密码 冰川矿泉精华露 4D 快补水”,生产商:广州市白云联佳精细化工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137,产地:广东省,消费者服务热线:400-165-6336,共17瓶。上述化妆品进货渠道是从宜昌一个化妆品批发商,供货商配送上门,当事人进货时未向供货商索取留存供货方的营业执照和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处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