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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智明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1302MA7HL2FL2H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和市监处罚﹝2025﹞170号
经查,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签订了在辽宁影视剧频道中发布“固眼名目方”广告的《电视节目时段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广告代理费用为720元。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代理的“固眼名目方”广告播出时间为2023年4月-6月,辽宁影视剧频道播出“固眼名目方”广告6次。“固眼名目方”广告中提到的产品是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680的非处方药“固本明目颗粒”。“固眼名目方”广告在播出第26:44秒至26:58秒有“无论白内障、青光眼、玻璃体混浊、飞蚊症、糖尿病眼病、黄斑变性、视网膜病变、眼底出血等各种眼病、各种程度,三副药均可解决”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
1.没收广告费用720元;2.处以广告费用5倍的罚款3600元。罚没款共计4320元。
3600.00元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2
沈和市监处罚﹝2025﹞136号
经查,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签订了在辽宁影视剧频道中发布“康寿方”广告的《电视节目时段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广告代理费用为1930元。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代理的“康寿方”广告播出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31日,辽宁影视剧频道播出“康寿方”广告16次。“康寿方”广告中提到的产品是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0922的非处方药“康寿丸”。“康寿方”广告在播出第16:23秒至16:28秒有“康寿方这一剂药,能极大的降低心脑血管这种突发病的风险,来帮助大家伙保命”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内容。
1.没收广告费用1930元;2.处以广告费用5倍的罚款9650元。罚没款共计11580元。
9650.00元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9
3
沈和市监市罚决字﹝2025﹞43号
经查,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在辽宁影视剧频道播出“葛洪桂龙药膏”药品专题广告,与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业务代理合同》(1)。合同约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辽宁影视剧频道播出“葛洪桂龙药膏”药品专题广告,每次播出时长40分钟,共播出11次。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已给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开具了辽宁增值税专用发票(No03295841)。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签订了《电视节目时段转让合同》(2),合同约定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辽宁影视剧频道播出“葛洪桂龙药膏”药品专题广告,每次播出时长40分钟,共播出11次,广告费用1330元。没有固定的播出时间,此合同已履行,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已给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4212000000065433374)。发布“葛洪桂龙药膏”药品专题广告视频资料是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提供的。
1、没收广告费用:1330元; 2、处以广告费用五倍罚款:6650元; 罚没款共计7980元。
6650.00元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9
4
沈和市监市罚决字﹝2024﹞213号
经查,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在辽宁影视频道播出“水蛭”药品专题广告,与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业务代理合同》(1)。合同约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辽宁影视频道播出“水蛭”药品专题广告,每次播出时长40分钟,共播出11次。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已给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开具了辽宁增值税专用发票(23212000000023092757)。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与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签订了《电视节目时段转让合同》(2),合同约定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辽宁影视频道播出“水蛭”药品专题广告,每次播出时长40分钟,共播出11次,广告费用1500元。没有固定的播出时间,此合同已履行,朝阳蒲公英文化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已给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开具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4212000000043731955)。发布“水蛭”药品专题广告视频资料是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提供的。我局在接到举报人提供的线索2023年11月期间在辽宁影视频道发布“水蛭”药品专题广告中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归纳整理如下:而且咱们用上这种米炒水蛭,第一我可以告诉大家,能够防止心脑血管二犯,第二强大的抗凝,它能取代波立维,强大的抗凝,他能代替什么,阿司匹林,它能真正的把那斑栓给你减断,来化血栓斑栓,使斑栓化成水,而真正的解决斑栓的危机。我这不是之前用过这个米炒水蛭啊,效果真的太好了;我是老风湿都20多年了,这个膝关节都增生了,最让我害怕的,就是我这个房颤,就像你说的,这个斑栓要是颤下来,我就完了呀,但是我没想到,我用了三天我这个心脏就不憋了,喘气啊感觉气够用了,用了不到10天,我这个晚上睡觉啊就再也没有憋醒过,就像你做的实验似的。这个米超水蛭啊把我这斑栓化成水了,你说我见效能不快吗,而且我还感觉我这个眼睛都亮了;那人啊就跟那个水管一样,水管长远(久远)了它也生锈,它也堵住了,人呢老了也是的,它的血管也能堵住了,有斑有块。吃了米炒水蛭了,就已经能化掉了等。
1、没收广告费用:1500元;2、处以广告费用五倍罚款:7500元;罚没款共计9000元。
7500.00元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4
5
朝市监处罚﹝2024﹞20号
当事人与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签订了广告业务代理合同,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在辽宁影视频道发布首乌酒广告,广告费1540元。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提供样带,含有“实现一年只吃一次,一次保一整年的健康愿望”、“观众体验感受腿有劲了、干活不喘、颈椎不疼”、“胸口不憋闷、心绞痛没了”等内容,涉及的葛洪首乌补肾酒为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出品的OTC非处方药。当事人与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签订了广告业务代理合同,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辽宁影视频道发布葛洪广告,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提供样带,广告费600元。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在辽宁北方频道发布葛洪广告,广告费450元。辽宁葛洪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沈河丰乐分店提供样带,含有“葛洪膏方好吸收不刺激胃肠、葛洪膏方调理人体五脏、吃膏方睡宝被双倍疗效、吃膏方睡扶阳被助您收获心慌消失、气短消失、心疼消失、不需要做支架”、“服用葛洪膏方后:说话底气足、咳嗽痰多症状消失、睡眠质量提高、全身有劲、胃口好吃饭香、抵抗力增强”等内容,涉及的葛洪桂龙药膏为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出品的OTC非处方药。当事人上述广告费合计2590元,2024年1月24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查到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一、没收违法所得2590元;二、罚款2610元。
2610.00元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