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国勇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81MA350RGN0E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翠林村山边29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1
(2026)闽0681民初1928号
排除妨害纠纷
李**
漳州市龙海城投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龙海城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龙海市人民法院
2
2026-03-31
(2026)闽0681民初1928号
排除妨害纠纷
李**
漳州市龙海城投龙水自来水有限公司,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龙海城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龙海市人民法院
3
2025-11-14
(2025)闽0681民初10373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龙海市港尾镇自来水厂,江**
龙海市人民法院
4
2025-11-12
(2025)闽0681民初9620号
排除妨害纠纷
陈**,陈**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龙海市人民法院
5
2025-11-12
(2025)闽0681民初9621号
排除妨害纠纷
李**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龙海市人民法院
6
2025-06-13
(2025)闽06民终1414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江**,龙海市港尾镇自来水厂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6-04
(2025)闽0681民初2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福建富丽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福建富丽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8
2025-03-12
(2025)闽0681民初2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福建富丽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富丽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海分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9
2025-01-20
(2024)闽06民终3075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省水投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星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福建富丽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11-12
(2024)闽0681民初6810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
龙海市港尾镇自来水厂,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人民政府,江**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龙建法罚决﹝2026﹞00001号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在龙海市自来水厂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但因项目确实存在客观原因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事宜有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施工期间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有及时介入监管,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以及《漳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漳司﹝2021﹞36号﹞、《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首次或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龙建法﹝2022﹞1号﹞中关于不予处罚事项的要求,本机关决定对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决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
0.00元
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1-29
2
龙市监处字﹝2025﹞90号
本案所涉六个小区,属于农村公共管网供水。当事人在未获得合法有效的政府定价依据前,对海峡国际湾区﹝滕王阁小区、含原石滩酒店﹞、南太武滨海新苑﹝卓岐安置房滨海新城小区﹞、太武城小区、璞悦海小区、碧桂园﹝碧桂园山湖海﹞、园博壹号院按3元/吨收取水费
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
50000.00元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1
3
闽海渔执罚﹝2024﹞3016号
福建水投集团龙海水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底管道铺设施工许可的情形下,于2024年3月15日组织福建省水投水务建设有限公司采用水平定向钻方式,对斗美村和浯屿岛之间海域进行海底管道铺设施工,跨海管道总长2868米,2024年5月3日管道铺设完工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项“罚款分为以下几种:﹝四﹞未按《规定》和本办法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和备案,擅自进行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的,罚款最高额为人民币二十万元。”
200000.00元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4-09-02
4
【2023】165号
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费
警告|罚款(250436元)|没收违法所得(12.08元)
250436.00元
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