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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永刚面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永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30828MA0AW64C0K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南路18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围市监处罚〔2024〕452号
2024年10月28日接到投诉,投诉人反映围场镇永刚面食店生产的烙糕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多项问题,我购买了被举报人生产的烙糕,发现该产品涉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多项问题。1其配料表中的大米、面粉、玉米,根据食品标识管理第六条规定应当标示为大米粉、小麦粉、玉米粉 2、商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互联网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超范围经营3、做面食肯定要用到食用盐,但配料表中没有,虚假标注配料表4、包装上没有营养成分表、 5、产品介绍里上写的保质期是60天,收到的产品标签保质期是6个月属于虚假宣传。6、收到的产品水份特别大、一股酸味、诉求退货并依法赔偿。2024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永刚面食店监督检查时发现,未存在投诉人反应的问题,但执法人员发现其抖店平台销售烙糕张贴的标签信息生产商为: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厂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广字村。实际生产商为围场镇永刚面食店,实际生产地址为:木兰南路183号。该店不能当场提供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资质
没收违法所得0.138749万元,罚款0.3061万元
3061.00元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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