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MAEJ7UFG61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亚中社区青年路南路东侧亚中商贸广场一层加层1018-1019号(原66区3丘49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市监处罚〔2025〕105号
经查,2025年5月15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开始在昌吉市亚中商贸广场从事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7月10日,其自行将阿里巴巴(1688)网站上商家的店铺宣传图片下载并在美团APP上进行宣传、销售,宣传内容主要包含:麦金樽牌绞股蓝丹参葛根胶囊的名称、包装、价格,还含有:“全面狙击肝损伤”、“排出肝毒 溶解肝脏的脂肪”、“修肝护肝 修复并促进肝细胞再生”、“修复肝脏 清除毒素 帮助肝脏排毒,修复损伤细胞”、“定向养肝 直达肝细胞 还原肝活力”、“源头减少毒素吸收 在肝脏形成保护膜,阻挡有害物质进来”、“加速增长 助力代谢 帮助新细胞生长,恢复自身肝脏排毒能力”、“强健肝脏 身体轻松 加强抵抗力,恢复健康活力”等内容,其在消费者告知书里写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当事人宣传、销售的麦金樽牌绞股蓝丹参葛根胶囊为保健食品,其无法提供和宣传相对应的产品功效、性能、用途等证明性文件以及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因为是当事人自行下载、宣传的,故无广告费用。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