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绿城浙典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小飞 | 注册资本:235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CDN3N78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坞村城东路7号106-3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2
(2026)浙0110民初7956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毛**
杭州绿城浙典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
2026-05-18
(2026)浙0110民初6322号
定金合同纠纷
张**
杭州绿城浙典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6
(2026)浙0110民初1938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杭州绿城浙典置业有限公司
刘*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1
(2024)浙0110民诉前调5135号
合同纠纷
包**,庞**
杭州绿城浙典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000011号
1.主要违法事实:杭州绿城浙典置业有限公司在杭政储出(2024)142号地块开发项目1#-33#、49#-53#、63#、地下室及相应配套用房工程项目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当事人之行为属“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2025年12月3日本局向当事人依法开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余人社监令字〔2025〕625号〕),责令当事人在杭政储出(2024)142号地块开发项目1#-33#、49#-53#、63#、地下室及相应配套用房工程项目上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改正,当事人之行为属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元(¥90000)。3.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浙里办手机APP或联系本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罚款。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90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