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华磊注册资本:2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MA44LF759L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南阳市车站路18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24
(2022)豫1302民初126号
不当得利纠纷
祝**
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1-12
(2022)豫1302民初126号
不当得利纠纷
祝**
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南阳宛运集团有限公司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3
2021-04-28
(2021)豫1302民初22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尚**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30
2025-07-08
(2025)豫1326民初23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裴*等与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8883.13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14
2021-07-20
(2021)豫13民终36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运政罚﹝2025﹞0123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5日16时30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5杭宁高速湖州北站入口外广场检查时发现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责令改正3天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责令改正3天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2
湖运政罚﹝2025﹞0122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5日15时44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宁高速路口湾山加油站第一车道检查时发现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责令改正3天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交通银行湖州分行吴兴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责令改正3天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9
3
豫宛西交执罚字(2024)第X10330号
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豫R7KE38客运车辆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案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西峡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3
4
湖运政罚〔2024〕04J62
2024年3月28日17时45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5杭宁高速湖州南收费站外广场检查时,发现车号为豫RR5603客车有违法嫌疑,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驾驶员郑浩磊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为南阳市至宁波市省际包车。驾驶员郑浩磊驾驶豫RR5603客车从宁波至南阳,车上8名乘客。经询问,其中2名乘客不是包车旅客,是在宁波揽客上车的,收费100元/人。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28
5
甬运政罚〔2023〕13J407
2023年12月11日14时10分,我执法人员郑一南、沃佳良(执法证号分别是:11020217023、11020217021)于宁波市江北区洪达路检查时,发现豫RR5603普通客车车上有两名乘客,是从宁波前往南阳,请其出示此趟行程包车相关手续,其中现场无法出示,因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2023年12月11日14时10分,我执法人员郑一南、沃佳良(执法证号分别是:11020217023、11020217021)于宁波市江北区洪达路检查时,发现豫RR5603普通客车车上有两名乘客,是从宁波前往南阳,请其出示此趟行程包车相关手续,其中现场无法出示,因涉嫌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被我执法人员查获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江北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3-12-29
6
温运政罚〔2023〕12J42
2023年11月23日09时12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潘文、张欣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豫RA2157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该车驾驶员韩恩献驾驶豫RA2157大型普通客车在娄桥收费站停靠,有一名乘客下车另外两名在河南南阳市大河屯车站外上车收取乘客车费各三百元分别前往瑞安市和瑞安塘下镇下车,经调查,娄桥收费站和大河屯车站外不是该车线路上的停靠站点,该车的站点为南阳市至龙港。车辆所属公司为南阳宛运客运有限公司,该车为三类客运班线车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其行为涉嫌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23
7
湖运政罚〔2023〕04J194
2023年8月21日16时10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阳、谈红军在G25高速湖州南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豫RR5236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刘军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刘军驾驶的豫RR5236客车核定为省际包车,载客35人,从南阳到义乌,包车费由公司统一结算。其中有1名乘客为包车合同外揽客上车。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4
8
徐盐一交路执﹝2023﹞10号
客运车辆不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