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芳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361975843X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50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13
(2021)桂0923民初44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广西博白县第二运输有限公司
博白县人民法院
2
2020-12-17
(2020)桂09民终3001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徐**,徐**,徐**,覃**,徐**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广西博白县第二运输有限公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9-25
(2020)桂0923民初21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徐**,徐**,徐**,徐**,覃**
广西博白县第二运输有限公司,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
博白县人民法院
4
2020-02-12
(2020)粤01民终1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2-12
(2020)粤01民终1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陈**
沈**,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8-27
(2019)桂0923民初2030号
合同纠纷
陈*
庞**
博白县人民法院
7
2019-06-28
(2019)桂0902行初40号
徐**,徐**,徐**,覃*
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8
2019-06-28
(2019)桂0902行初40号
徐**,徐**,徐**,徐**,覃*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9
2019-04-12
(2019)桂0923民初43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潘**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廉**,黄**,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博白县人民法院
10
2019-04-08
(2019)粤0113民初27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沈**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9
2021-02-02
(2021)粤0308行审1666号
其他行政行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1-05-24
2021-03-10
(2021)粤0308行审2774号
其他行政行为
0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1-01-01
2020-07-20
(2020)粤0308行审5523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21-01-01
2020-04-30
(2020)粤0308行审2693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20-12-09
2020-07-06
(2020)粤0308行审4648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0-11-20
2020-10-12
(2020)桂0923民初21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覃**、徐**等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27
2020-03-30
(2020)桂0923民初1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周*等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6962.63元
民事案件
8
2020-09-25
2020-06-10
(2020)粤0308行审3984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09-02
2020-04-24
(2020)粤0308行审2603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6-21
2020-04-17
(2020)粤2071行审493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6﹞ZD02658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十六时十八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恵盐高速龙岗收费站入口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桂KL2512车辆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辆所有人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该车为省际班车,有班车标志牌和道路运输证,司机有从业资格证,该趟运输是由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安排的,桂KL2512车辆规定站点是坑梓汽车站,当天行程是从深圳到广西博白,车上乘客22名,其中3名乘客在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珠洋坑公交站上车,1名乘客在坑梓汽车站天桥上车,上述4名乘客的上车地点不是批准的停靠站点,其余乘客在淡水等地上车,每名乘客收费180元至200元不等。该车司机杨某对以上情况予以确认。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我单位邮寄调查通知书LGD000068号至该公司法定注册地,该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八日签收协助调查通知书后未联系我单位,未能前来配合调查。经调查取证,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7
2
粤佛交罚﹝2026﹞01650号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3
深交罚决第﹝2026﹞ZD02412号
2026年02月03日18时0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新桥入口对桂K98471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乘载42名乘客,由深圳前往广西博白。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出示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为车属公司安排。该车在宝安区凤凰加油站路边停靠,有1名乘客上车,未经过安检,未落实实名制。该车批准停靠的站点为深圳汽车站、那林客运站、博白汽车总站,上述上客地点非批准的停靠站点。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3
4
粤东交罚﹝2026﹞02322号
2025年4月4日09时25分,一辆号牌为桂KV5970的大客车停靠在东莞市虎门镇百达大道未来之光附近。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业户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现场驾驶员覃锡起系该公司员工。覃锡起陈述并确认,车上共有四十九名乘客,分别在深圳、东莞长安、虎门等地上车,目的地为广西博白,车费170元至200元不等,其中在虎门镇未来之光上了1名乘客,目的地广西博白,车费170元。该车经营许可证号为玉字450901000001-005,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为AA 09230062,经营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起讫地为博白县至惠阳区,途经线路为S21、G80、S26、S51、G80、G9411、G4、G15。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线路标志牌、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身份证等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该行为为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违法行为程度较重,本机关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通知书》送到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2059号
2026年02月02日17时45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洪桥头春运执勤点对桂KF6282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装载44名乘客,由惠州前往广西博白,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出示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为车属公司安排,该车在107国道行驶,但该车批准行驶的线路为S21、G80、S26、S51、G80、G9411、G4、G15,所批准的线路不包含107国道、宝安区洪桥头春运点,未有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改变路线的情况。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经营(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9
6
粤东交罚﹝2026﹞01880号
2026年03月06日08时00分,一辆号牌为桂KL1306大客车停靠在东莞市虎门镇百达大道万科未来之光旁。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业户名称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当事驾驶员是陈柏宏,是该公司员工,其确认在上述停车地点搭载了1名乘客,该乘客目的地为广西博白,车费为110元。该车经营范围:班车客运(一类),线路标志牌编号:玉运班字AA09230046号,经营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运营线路:起点为坑梓汽车站,讫点为博白汽车站,途经地:博白、G95、玉林、G80、岑溪、G2518、广州、G107、宝安、松白路、龙华、布龙路、龙观大道、龙岗大道。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使用桂KL1306大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等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该行为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程度较轻,本机关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7
粤佛交罚﹝2026﹞01030号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8
粤佛交罚﹝2026﹞01028号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9
粤东交罚﹝2026﹞01366号
2026年02月04日17时2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石崇大道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当事人聘请的司机驾驶员梁志强驾驶桂KJ9082大型普通客车停靠上址上客。经查,该车办有道路运输证、客运线路标志牌,核准路线是博白至东莞,起讫站点是博白汽车客运站、东莞清溪宏大汽车客运站,中途停靠站点是东莞市南城汽车客运站、东莞市塘厦汽车客运站;该趟运输为班车客运,从东莞市石排镇出发,去往广西博白县;车上载有乘客7人,均在石排镇上车,其中3人在被检查处上车;乘客王东源通过微信小程序联系该车,在石排镇上车,拟往广西博白,车费180元。当事人使用桂KJ9082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登记保存了该车道路运输证。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线路牌复印件、乘客支付车费截图、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序号59),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第三次被查处,违法行为情节较重。《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10
粤东交罚﹝2026﹞01364号
2026年02月09日19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望牛墩镇高速圆盘路口对桂KY2137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的所有人是当事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经查,该车有取得博白-东莞凤岗的省际班车客运标志牌,标志牌于2026年2月2日被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黄江分局暂扣了,司机有取得从业资格证。乘客刘剑龙陈述,其在东莞市望牛墩镇高速圆盘路口的路边上车的,要到广西博白县凤山镇,乘坐该车已支付250元车费。当事人使用桂KY2137大型普通客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以上事实有乘客询问笔录、司机询问笔录、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视频资料、交通执法系统省内违章记录等证据为证。执法人员查询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当事人使用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59),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