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芳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361975843X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50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13
(2021)桂0923民初44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广西博白县第二运输有限公司
博白县人民法院
2
2020-12-17
(2020)桂09民终3001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徐**,徐**,徐**,覃**,徐**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广西博白县第二运输有限公司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09-25
(2020)桂0923民初21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徐**,徐**,徐**,徐**,覃**
广西博白县第二运输有限公司,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
博白县人民法院
4
2020-02-12
(2020)粤01民终1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2-12
(2020)粤01民终1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陈**
沈**,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8-27
(2019)桂0923民初2030号
合同纠纷
陈*
庞**
博白县人民法院
7
2019-06-28
(2019)桂0902行初40号
徐**,徐**,徐**,覃*
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8
2019-06-28
(2019)桂0902行初40号
徐**,徐**,徐**,徐**,覃*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9
2019-04-12
(2019)桂0923民初43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潘**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廉**,黄**,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博白县人民法院
10
2019-04-08
(2019)粤0113民初27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白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沈**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9
2021-02-02
(2021)粤0308行审1666号
其他行政行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21-05-24
2021-03-10
(2021)粤0308行审2774号
其他行政行为
0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21-01-01
2020-07-20
(2020)粤0308行审5523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21-01-01
2020-04-30
(2020)粤0308行审2693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20-12-09
2020-07-06
(2020)粤0308行审4648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0-11-20
2020-10-12
(2020)桂0923民初2164号
侵权责任纠纷
覃**、徐**等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27
2020-03-30
(2020)桂0923民初1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周*等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6962.63元
民事案件
8
2020-09-25
2020-06-10
(2020)粤0308行审3984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09-02
2020-04-24
(2020)粤0308行审2603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6-21
2020-04-17
(2020)粤2071行审493号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6]ZD03905号
2026年03月12日19时52分,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使用桂KF6282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经过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竹村地铁站D口,经查,该车为客运班车,处于运营状态。线路牌显示该车经营的线路为博白到惠阳,在深圳批准的停靠站点为无,在博白批准的停靠站点为博白客运中心,在惠州批准的停靠站点为惠阳淡水客运站。车上乘客表示在广西博白旺茂车站、大众食府的路边上车的,前往东莞凤岗、惠州市惠阳区新溪、龙华区竹村地铁站D口,经核实,该上车点并不是批准的停靠站点。后续我单位向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邮寄协助调查函,该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签收后,一直未前来我单位配合调查。通过调查取证,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情节: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7
2
深交罚决第﹝2026﹞ZD03608号
2026年03月14日10时04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白路石岩消防中队公交站台旁对桂KV5970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车上共有9名乘客,由惠阳前往博白,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运输是车属公司安排,该车在宝安区石岩松白路行驶,批准的起点是博白客运中心,讫点是惠阳淡水客运站,途经线路是S21、G80、S26、S51、G80、G9411、G4、G15,所批准的线路不包含宝安区石岩松白路。核定运行线路在运行时间段不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大面积拥堵等不利于道路通行的因素。 根据调查情况,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0
3
深交罚决第﹝2026﹞ZD03143号
2026年02月09日16时45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双龙地铁站路段对桂KL1306车辆进行执法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司机及乘客进行了询问。司机表示此趟运输是受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指派,运载17名乘客从深圳龙岗出发前往广西博白,司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其本人的相关从业资格证。经系统核查,车属公司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已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执法人员对车上乘客进行询问,有2名乘客表示在龙岗坪地坪洲百货对面桥底上车,需支付车费260元。经查,该车批准的停靠站点为博白汽车总站和坑梓汽车站,乘客陈述的上客地点并非批准的停靠站点,司机对以上事实无异议。经调查取证,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4
深交罚决第﹝2026﹞ZD03114号
2026年02月13日16时40分,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使用桂K45059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经过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泉路转龙观大道路段,经查,该车为客运班车,处于运营状态。线路牌显示该车经营的线路为深圳到博白,在深圳批准的停靠站点为深圳汽车站。车上乘客表示在龙华汽车站公交站台、坪山坪洲百货路边上车的,经核实,该上车点并不是批准的停靠站点。后续我单位向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邮寄协助调查函,该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签收后,一直未前来我单位配合调查。 通过调查取证,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情节: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1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2658号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十六时十八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恵盐高速龙岗收费站入口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桂KL2512车辆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辆所有人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该车为省际班车,有班车标志牌和道路运输证,司机有从业资格证,该趟运输是由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安排的,桂KL2512车辆规定站点是坑梓汽车站,当天行程是从深圳到广西博白,车上乘客22名,其中3名乘客在深圳市坪山区深汕路珠洋坑公交站上车,1名乘客在坑梓汽车站天桥上车,上述4名乘客的上车地点不是批准的停靠站点,其余乘客在淡水等地上车,每名乘客收费180元至200元不等。该车司机杨某对以上情况予以确认。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我单位邮寄调查通知书LGD000068号至该公司法定注册地,该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八日签收协助调查通知书后未联系我单位,未能前来配合调查。经调查取证,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属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7
6
粤佛交罚﹝2026﹞01650号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30
7
深交罚决第﹝2026﹞ZD02412号
2026年02月03日18时09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新桥入口对桂K98471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乘载42名乘客,由深圳前往广西博白。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出示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为车属公司安排。该车在宝安区凤凰加油站路边停靠,有1名乘客上车,未经过安检,未落实实名制。该车批准停靠的站点为深圳汽车站、那林客运站、博白汽车总站,上述上客地点非批准的停靠站点。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3
8
粤东交罚﹝2026﹞02322号
2025年4月4日09时25分,一辆号牌为桂KV5970的大客车停靠在东莞市虎门镇百达大道未来之光附近。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业户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现场驾驶员覃锡起系该公司员工。覃锡起陈述并确认,车上共有四十九名乘客,分别在深圳、东莞长安、虎门等地上车,目的地为广西博白,车费170元至200元不等,其中在虎门镇未来之光上了1名乘客,目的地广西博白,车费170元。该车经营许可证号为玉字450901000001-005,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为AA 09230062,经营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起讫地为博白县至惠阳区,途经线路为S21、G80、S26、S51、G80、G9411、G4、G15。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线路标志牌、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身份证等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该行为为一年内第三次被查处及以上,违法行为程度较重,本机关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通知书》送到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9
深交罚决第﹝2026﹞ZD02059号
2026年02月02日17时45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洪桥头春运执勤点对桂KF6282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装载44名乘客,由惠州前往广西博白,该车有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客运经营许可,司机出示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行程为车属公司安排,该车在107国道行驶,但该车批准行驶的线路为S21、G80、S26、S51、G80、G9411、G4、G15,所批准的线路不包含107国道、宝安区洪桥头春运点,未有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改变路线的情况。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实施了班车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线路经营(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9
10
粤东交罚﹝2026﹞01880号
2026年03月06日08时00分,一辆号牌为桂KL1306大客车停靠在东莞市虎门镇百达大道万科未来之光旁。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业户名称为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当事驾驶员是陈柏宏,是该公司员工,其确认在上述停车地点搭载了1名乘客,该乘客目的地为广西博白,车费为110元。该车经营范围:班车客运(一类),线路标志牌编号:玉运班字AA09230046号,经营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运营线路:起点为坑梓汽车站,讫点为博白汽车站,途经地:博白、G95、玉林、G80、岑溪、G2518、广州、G107、宝安、松白路、龙华、布龙路、龙观大道、龙岗大道。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使用桂KL1306大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身份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等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2021年版)》,该行为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程度较轻,本机关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博白汽车总站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