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黑池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莉芳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24MA6Y6J02XL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黑池镇新西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20
2020-04-01
(2020)陕0524民初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合阳县黑池加油站与陕西鸿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4819164518.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渭税一稽罚〔2026〕2号
(一)增值税
你单位利用现金收款未计收入造成少缴纳增值税。通过实地检查、询问你单位负责人、资金流水比对等方法,发现你单位存在利用实际负责人安某个人账户收取加油款并未足额进行纳税申报的情形。
经查:
1.你单位2022年收取现金收入1953945元,申报无票收入1097921.56元(含税1240651.36元),未申报现金收入1953945-1240651.36=713293.64元。具体应补缴增值税如下:
1月份(170000/1.13-77438.2)*0.13=9490.56元,该月存在留抵税款44586.58元,故应补缴增值税0元;实际应留抵税款35096.02元;
2月份(168210/1.13-87179.67)*0.13=8018.23元,该月结转上期留抵税款35096.02元,本期销项17799.67元,进项16214.24元,本期实际应留抵税款25492.36元,(35096.02-17799.67+16214.24-8018.23)故应补缴增值税0元;
3月份(186441/1.13-78919.67)*0.13=11189.41元。该月结转上期留抵税款25492.36元,本期销项19891.77元,进项0元,本期实际留抵税款为0元,本期应补缴增值税5588.82元。(19891.77+11189.41-25492.36=5588.82);
4月份(150315/1.13-109230.73)*0.13=3092.88元。
5月份(124734/1.13-33785.11)*0.13=9957.86元。
6月份(182500/1.13-143017.72)*0.13=2403.27元。
7月份(100000/1.13-70815.75)*0.13=2298.38元。
8月份(109700/1.13-992.67)*0.13=12491.31元。
9月份(100000/1.13-39639.03)*0.13=6351.35元。
10月份(100000/1.13-58890.33)*0.13=3848.68元。
11月份(120000/1.13-12147.62)*0.13=12226.12元。
12月份(442045/1.13-385865.02)=692.28元。
合计2022年应补缴增值税58950.95元。
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241926.3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2096.29元,个人所得税40358.21元,各处以0.5倍的罚款147190.58元。
147190.58元
国家税务总局渭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