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福满园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照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2MA153M069P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哈达街爱民2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09
(2019)吉0202民初1810号
劳动争议
韦**
吉林市纳斯福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福满园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2
2019-08-21
(2019)吉0202民初1810号
劳动争议
韦**
吉林市福满园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纳斯福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3-25
2020-01-15
(2019)吉0202民初1810号
劳动争议
韦**与吉林市纳斯福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市福满园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市监昌处罚﹝2025﹞08131号
经查:举报人购买的“满大人”老北京大碗油茶确为当事人生产。涉案老北京大碗油茶外包装正面左上标注:满大人;右侧较大字体标注老北京大碗油茶;底部标注:吉林市福满园食品有限公司;外包装反面标注食品标签信息:品名老北京油茶(花生)、配料、使用方法、生产商吉林市福满园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哈达湾街爱民街24号等17项食品标签内容。又查明,老北京油茶为传统的北京小吃,老北京是对古都北京的传统风俗的叫法,老北京油茶历史悠久,成为老北京传统小吃。当事人生产的老北京大碗油茶外包装标签标注“老北京油茶”字样,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该油茶产自北京。上述涉案产品标签标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3.5基本要求:“不应直接或者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标准要求。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生产的老北京油茶面主要工艺是铁锅炒面,用温火将面粉炒至60分钟,在用急火炒至90分钟,面承金黄色出锅,在用上等绵白糖,大豆油,瓜子,花生,芝麻,核桃等原材料搅拌而成,与现代的油茶面制作截然不同,当事人一直传承着老北京油茶面的制作方法至今,风味于老北京油茶相似。并在产地处标注吉林省吉林市,在调查终结前当事人对产品标签标注进行整改,并提交“老北京特色”新包装,对旧包装产品实施了召回,对因上述标签误解进行的投诉积极进行处理。调查终结前当事人已全部整改完毕,新包装投入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于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对食品标签法律法规掌握程度。2.推动和营造食品安全第一的核心观念。3.对消费者反映问题积极全面整改落实。
-元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