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波光霞影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启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074454945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洪山区张家湾街烽胜路波光霞影二期商铺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362号
2025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事人经营场所,通过当事人办公电脑使用的“药德”系统发现当事人从“揭阳市正川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医药)两次药品购买记录,入库时间分别为2024年8月3日、2024年12月6日。当事人提供了正川医药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2024年12月6日入库药品的供货商出库单,无法提供供货商业务员授权书、发票、药品注册证、检验合格证明以及2024年8月3日入库药品的供货商出库单等材料,也无法提供相关业务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当事人自述均以现金支付货款。经查明,上述第一次交易入库时间为2024年8月3日,涉案药品为“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批号:240302,共购进3盒,购进单价23.5元,购进总价70.5元,销售单价31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93元。上述第二次交易入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出库单编号为YS475037942,涉案药品7种,分别为:①达格列净片(安达唐),批号:2401A38,共购进160盒,购进单价118.7元,购进总价18,992元,销售单价122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19,520元;②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卡双平),批号:2404505A,共购进100盒,购进单价62.4元,购进总价6,240元,销售单价65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6,500元;③阿司匹林肠溶片,批号:BJ82085,共购进270盒,购进单价22.6元,购进总价6,102元,销售单价21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5,670元;④阿托伐他汀钙片(小阿乐),批号:AD2408005X,共购进144盒,购进单价46.7元,购进总价6,724.8元,销售单价48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6,912元;⑤阿卡波糖片(拜唐苹),批号:BJ79815,共购进200盒,购进单价17.8元,购进总价3560元,销售单价18.5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3700元;⑥恩替卡韦分散片(润众),批号:240525101,共购进80盒,购进单价128.7元,购进总价10,296元,销售单价132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10,560元;⑦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批号:TEXM6,共购进150盒,购进单价76.5元,购进总价11,475元,销售单价76元,现已全部销售,销售总金额11,400元。经正川医药所在地监管部门协助调查,反映上述单据及出库章均为伪造,正川医药与当事人没有合作关系,也未销售过相关药品给当事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综合自由裁量以及听证意见,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4,355元;2、罚款128,710元。罚没款共计193,065元。
12871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