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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买安宁注册资本:4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06978481314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17区7丘85栋3-商-1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8
(2025)冀1125民初269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平县人民法院
2
2025-09-24
(2025)新3225民初879号
运输合同纠纷
胡**,薛**,韩**
潘**,马**,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策勒县人民法院
3
2025-09-24
(2025)冀1125民初2694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平县人民法院
4
2025-07-21
(2025)新2201民初35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哈密市胜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5
2025-06-06
(2025)冀1125民初1509号
承揽合同纠纷
王**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安平县人民法院
6
2025-02-26
(2024)新3125民初10028号
追偿权纠纷
布买热木·库完
钱**,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龚**
莎车县人民法院
7
2024-07-10
(2024)新2327民初10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8
2024-05-15
(2024)新2327民初10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9
2024-05-08
(2024)新3127民初2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毕**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6
(2025)新3225民初879号
运输合同纠纷
薛**
马云华;潘晓杨
裁判文书
策勒县人民法院
2
2025-07-23
运输合同纠纷
薛**
马云华;潘晓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策勒县人民法院
3
2024-08-28
(2024)新2327民初10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安旌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
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分公司;杨建江
裁判文书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4
2024-08-23
(2024)新3122民初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喀什嘉全商贸有限公司
喀什众鑫友联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疏勒县人民法院
5
2024-04-03
(2024)新3122民初2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喀什嘉全商贸有限公司
喀什众鑫友联商贸有限公司,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疏勒县人民法院
6
2024-03-21
(2024)新3127民初2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毕**
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麦盖提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8-30
2024-08-28
(2024)新31民终23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毕**、新疆勤烁汽贸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1-30
2022-12-23
(2022)新3125民初4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莎车上海建材隆基水泥有限公司、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8472.32元
民事案件
3
2021-06-14
2021-05-12
(2021)新3123民初69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排尔哈提.库尔班、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14
2021-05-12
(2021)新3123民初682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阿卜杜赛麦提.阿拜克、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2-14
2016-02-14
(2015)奇民二初字第138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奇台县金鹰塑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锦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郭*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9231.2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稽罚(2024)号
1.增值税 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你公司共接受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8份,金额3123893.88元,税额406106.12元,价税合计3530000.00元。你公司在没有和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发生实际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你公司的公账向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公账汇款3530000.00元后,再通过中间人回流至你公司项目经理陆文良、王小悦个人银行卡中,回流资金共计3530000.00元,你公司以现金形式向乌鲁木齐市生隆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支付11%的手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之规定,你公司2019年已抵扣进项税额364690.21元、2020年已抵扣进项税额41415.91元,应做进项税额转出。2019年少缴增值税317235.17元、2020年少缴增值税88870.95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 上述增值税违法事实造成你公司2019年少缴增值税317235.17元、2020年少缴增值税88870.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二条“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之规定,你公司生产经营地址在昌吉市,适用7%的税率,2019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206.46元,2020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220.97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你公司2019年-2020年期间情况说明、明细账、凭证及其附件;
其他逃避缴纳税款
217266.78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11-04
2
师水罚字﹝2023﹞第(07)号
损毁184团九连井电双控计量设施
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水利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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