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津区吴晓丽日杂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晓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6MA5XGWYX7E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蔡家镇新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3)241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待销售的4罐重庆啤酒(纯生),其外包装上标示有“重庆啤酒|纯生,净含量500ml,原麦汁浓度:9.0°P,酒精度:≥3.3%vol,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出品,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见罐底,合格,执行标准:GB/T 4927(优级),SC11550012036111”等字样,在罐底有“20220204 10:58:02”字样的喷码。其标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4日,保质期为12个月,截至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4罐重庆啤酒(纯生)已经超过保质期。另查明,上述批次重庆啤酒(纯生)是当事人于2022年6月22日从江津区蔡家镇真六副食店购进的,购进数量是2件,每件12罐,单价是69元/件,总价为138元。购进后,当事人将上述重庆啤酒(纯生)放置于经营场所内以8元/罐价格对外进行销售。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上述批次的重庆啤酒(纯生)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数量和违法所得无法查清。截至被本局查获时,上述批次超过保质期重庆啤酒(纯生)还剩下4罐,按照其标8元/罐计算,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2元。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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