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阚文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MA5LA72NXR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龙堤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3
(2025)桂0103民初2276号
中介合同纠纷
王*
劳**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0
(2024)桂0102民初50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欧**,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7
(2025)桂0103民初2276号
中介合同纠纷
王*
劳**
裁判文书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
2025-06-30
(2024)桂0102民初50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欧发李;梁永诚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8
(2025)桂0103民初2276号
中介合同纠纷
王*
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4
2024-08-02
(2024)桂0102民初50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梁永诚;欧发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1
2020-05-29
(2020)桂0108民初78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林**与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30
2020-10-13
(2020)桂01民终1067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林**、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良市监处罚﹝2024﹞444号
“盛邦双悦湾”微信公众号由当事人广西盛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注册,该微信公众号由当事人自己运营,微信公众号服务认证费为300 元/年。当事人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电子海报中含有“体育中心东、西站5分钟进出总部CBD”内容;2020年12月13日通过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中含有“这里开车5分钟就能到总部基地!”内容;2021年06月07日通过上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推文中含有“5分钟出入总部基地占据城市价值高”内容。上述电子海报以及推文中均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上述电子海报以及推文系当事人为宣传其销售的“盛邦双悦湾”项目而自行编辑发布,微信公众号服务认证费为300元/年 。涉案电子海报以及推文相关的广告费用共计6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八)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
1200.00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