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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楠海龙宫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殿建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5670578696Q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海子角村海北路北供电局加油站东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20
2020-06-15
(2020)京0115民初18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华氏福翔商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楠海龙宫会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39438.00元
民事案件
2
2018-12-27
2018-04-26
(2018)京0115民初6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欧华鸿盛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北京楠海龙宫会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大卫传罚﹝2023﹞346号
北京楠海龙宫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罚款21000元
21000.00元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12-01
2
兴消行罚决字﹝2023﹞第300102号
北京楠海龙宫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未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京楠海龙宫会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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