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而全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602667019842B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港口区渔万路晖旺花园1栋3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4-08-26
(2013)青法海商初字第1057号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龙口乘达航运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青岛海事法院
2
2014-03-17
航次租船合同纠纷
龙口乘达航运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青岛海事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07
2021-01-19
(2020)桂72执恢26号之三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10-11
2018-09-18
(2018)桂72执恢1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10-11
2018-09-04
(2018)桂72执恢19号之四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10-11
2018-09-25
(2018)桂72执恢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10-11
2018-09-18
(2018)桂72执恢1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10-11
2018-09-20
(2018)桂72执恢20号之六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0-10
2018-08-01
(2018)桂72民初178号
海事海商纠纷
广西北部湾港安船舶环保有限公司与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7-12-20
2017-12-15
(2017)桂72执2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7-12-20
2017-12-15
(2017)桂72执2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7-12-20
2017-12-15
(2017)桂72执2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企沙信用社、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港市监处罚〔2024〕1052
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我局通过对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登记住址进行实地检查,调取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和异常名录信息,以及在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情况等证据,证明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在其登记的住址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鉴于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无从轻、从重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决定对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给予一般处罚。我局对广西防城港锦源顺船务有限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13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