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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黄瓜园镇经穴推拿理疗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玉龙注册资本:2.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8MAE5FK8Q79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一号街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元处罚〔2025〕18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8日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黄瓜园镇一号街二楼设立元谋县黄瓜园镇经穴推拿理疗店,持有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于2025年6月中旬,在美团平台上发布含有“券后¥1270 6.5折 ¥1980 祖传手法 180分钟全身推拿(含正骨),全身推拿(含正骨)180分钟,服务部位 全身(含头部、肩颈、腰背、四肢) 服务流程:1肩颈推拿 50分钟,2腰背推拿 50分钟,3四肢推拿 40分钟,4头部按摩 20分钟, 5正骨 20分钟 ”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并制作写有“中医推拿 项目:1.颈椎病推拿 2.肩周炎推拿 3.腰椎病推拿 4.坐骨神经痛推拿 5.十二经推 6.小儿推拿 7.拔罐 8.黄铜刮痧 电话预约:14769306049”等内容的广告牌,用于招揽顾客。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费用共150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第(十四)项“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的罚款,罚款150元。
150.00元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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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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