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市阿彬干杂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远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82MAC0W6747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果市马头镇民生路9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2023]214号
根据收到的不合格《检验报告》,本局依法于2023年5月5日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期间,未对当事人有关财物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17日从南宁市刘海霞干杂店购买5.00公斤干百合进行销售,购进价格为****元/公斤,销售价80.00元/公斤。2023年4月21日,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干百合被抽样人员依据《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市监发〔2023〕11号)的要求进行抽检,购买干百合1.20公斤做为样品送检。2023年5月4日,我局收到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此,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干百合属于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为400.00元;当事人已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干百合销售了4.20公斤,剩余的0.80公斤已经退货给供货商,违法所得共计42.00元。另查明:当事人购进干百合时已查验了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上述事实,有《检验报告》、《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现场提取照片等证据予以证明。2023年7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市监案字〔2023〕214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了当事人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42万元#
0.00元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