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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荣森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剑锋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200MA5Q17RU11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民和路四巷61号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大市监处罚〔2026〕146号
2026年5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西隆和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生态民族新城小区的电梯维保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查看维保合同和维保单发现维保公司为广西荣森电梯有限公司。经抽查电梯监控视频发现存在维保时长过短的情况,当场通知维保公司一直没到现场。5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通知该公司到现场一起调取该小区G区3栋一单元的2台电梯5月4日的视频监控,查看维保过程,从视频的时间水印上可以看得出来,该公司对该栋的2台电梯保养时间从11点36分21秒放置维保警示牌开始,到11点43分59秒取走警示牌总计7分38秒左右已完成2台电梯的维保,与维保单上记录的维保时间并不一致。鉴于该2台电梯的维保过程过短,按照常理是无法完成月度维保的31个项目,已经涉嫌存在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开展维护保养,我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收到询问通知后,该公司委托其公司工程部经理韦志炯于2026年6月11日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询问过程中韦志炯查该小区G区的电梯为其公司所维护保养。对于执法人员该日调取监控记录的维保时间,韦志炯查看了相关视频并予以了承认,认可视频中所记录的维护保养起始时间为其公司员工2026年5月4日对该小区的维保过程,也认为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的所有项目开展维保的话,至少需要半个小时以上,而其公司那么短的维保时间确实是无法按照上述规则对所有项目进行维护保养,只是给电梯油杯加了点油然后临时有事就走了,同时也承认了其维保单的的记录时间是随意填写的,以监控视频的时间为准。
1、责令停止开展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维护保养行为; 2、罚款一万(¥10000元)元; 3、没收违法所得二百四十元(¥240)元;
10000.00元
大化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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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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