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久龙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贇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4MA780D4F0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海楼镇团结村1组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沙市监处罚〔2026〕47号
经调查,沙雅久龙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经营者确认:该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从郑州美佳宜供应链有限公司购入“维它霉克复配防腐剂”共20袋。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自2025年2月8日起,面包类食品中禁止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该公司称其未直接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但因冬季生产车间温度较高,无糖全麦切片面包易腐败变质,为防止发霉,遂在生产中使用“维它霉克复配防腐剂”。经查,该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6日、12月18日生产无糖全麦切片面包时使用了该防腐剂。此外,该公司在2025年2月8日之前使用该防腐剂的频次和用量较大,还将部分防腐剂交由他人用于腌菜制作。截至调查时,该公司库存剩余“维它霉克复配防腐剂”4袋。
当事人供述,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6日、12月18日生产无糖全麦切片面包共计51袋,以8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货值金额共408元,违法所得408元。沙雅久龙香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经营者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及联系批发商予以召回,但因为该批次无糖全麦切片面包已全部销售给了消费者个人并食用完毕,故未能召回。此案已于2026年1月21日调查终结。
一、没收1个品种4袋维它霉克复配防腐剂;二、没收违法所得408.00元;三、罚款10000.00元;罚没款共计10408.00(壹万零肆佰零捌元整)。
10000.00元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