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敏信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521MA1C758X2Q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东富村南侧集贤县四达农副产品交易中心C区商服1号楼(-1-5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6
买卖合同纠纷
福建泉州市满星实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林**
惠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贤市监处罚〔2024〕10047号
经查明,集贤县教体局2020年招标项目:集贤县中小学校校服采购项目,中标公司为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法人:林敏信,身份证号:3*****************5,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锦丰村前康680号),另外两家竞标公司分别为福建泉州惠利达服饰有限公司(法人:林振达,身份证号:3*****************7,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锦丰村前康479号。)、齐齐哈尔艾格尔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林伟红,身份证号:3*****************X,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锦丰村前康433号。)其中,福建泉州惠利达服饰有限公司投标代理人孙孟颖为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齐齐哈尔艾格尔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代理人王景峰为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监事。投标的三家公司校服检测公司均为:福建华检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源街兴业大厦3楼。三家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户籍地址均为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锦丰村,经询问林敏信与林振达、林伟红、孙孟颖、王景峰熟识,且使用林振达、林伟红公司的资质帮助林敏信投标。 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中标价格:小学夏装90元/套,秋装140元/套,棉服220元/套:中学夏装120元/套,秋装170元/套,棉服240元/套;高中夏装120元/套,秋装170元/套,棉服240元/套,中标总价合计1722000元。经集贤县教体局与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法人林敏信协商后全县中小学校服成交价格为:小学夏装72元/套,秋装112元/套,棉服176元/套;中学夏装96元/套、秋装136元/套、棉服192元/套;高中夏装96元/套、秋装136元/套、棉服192元/套。2024年10月9日,集贤县价格认定中心对集贤县中小学校服进行产品出厂价格认定,中小学校服的出厂成本价格(主料+辅料+管理费+人工费)为小学夏装72元/套、秋装112元/套、棉服176元/套;中学夏装92.8元/套、秋装115.5元/套、棉服207.51元/套。经核对合同及销售数据,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向集贤县小学销售夏装720套、秋装883套、棉服5569套;向集贤县中学销售夏装2196套、秋装2384套、棉服2196套。销售金额总合计1871552元,实际获利总合计66480.68元。当事人对上述调查结果无异议。 基于上述调查,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涉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使用林振达、林伟红公司的资质帮助其投标的事实; 2.当事人提供并确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格及经营者身份; 3.集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送的案件材料一份,证明了当事人涉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事实; 4.黑龙江浔克服饰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惠利达服饰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艾格尔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各一份,证明了上述三家公司参与集贤县中小学校服采购项目招标的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66480.68元;2、罚款9040.5元(对公司罚款中标金额千分之五:1722000*0.005=8610元、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公司罚款金额的百分之五:8610*0.05=430.5元,共计罚款9040.5元),罚没共计:75521.18元。
9471.00元
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