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思豪家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3MA2D17NT0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安吉经济开发区范潭工业园区6幢4层北面(浙江中电数码有限公司房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3﹞828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6月27日,县局执法人员对安吉思豪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查,现场抽取该厂生产的办公椅(规格型号:828)。后经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判定依据是《2022年安吉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检验结论是:依据要求,对所抽样品的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稳定性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2023年9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由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编号为2023JJZ-030的《检测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自收到上述《检测报告》后,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产品生产批号是20230616,销售单价为65元/件,成本价55元/件,生产数量为17件。现场检查时,上述产品除去被抽检的3件,剩余已发货未能召回,我所执法人员对企业仓库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产品库存,且抽检办公椅系当事人免费提供。综上,当事人涉案货值1105元,违法所得14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40元;2、罚款人民币221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0.00元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