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忆思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鑫彪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27MACW8GR07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302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164号
2024年2月2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磐安县安文街道新兴街302号涉嫌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4年2月28日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闭店后,因后厨环境卫生清理,拆下油水分离器进行清洗,次日营业时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你公司未将油水分离器安装使用,且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本机关执法人员向你公司下发《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磐安综执(安)责改通字〔2024〕第92号],要求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2024年3月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复查,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的规定,已构成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行为。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陆拾元整(¥260.00)
260.00元
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