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妙遇家纺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684MA1T1P7X3T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三星镇被城二层115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5〕X00097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1年5月5日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经营至今,从事各类床上用纺织品的批发和零售。当事人原经营场所地址为三星镇被城二层1157室,但于2024年下半年搬至海门区三星镇被城一层2018室。至案发,当事人尚未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变更登记。当事人于2025年7月5日经他人(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身份信息及进货单据)上门推销,购进了104套活性喷气印花四件套及7套兰精天丝绣花四件套,上述商品的标识上都标注有“TENCEL”的商标标识。至案发,当事人共销售掉活性喷气印花四件套3套,兰精天丝绣花四件套未销售掉。当事人无法提供合法使用“TENCEL”商标的授权手续,也无法提供布料来源为“TENCEL”品牌授权企业的证明材料。2025年7月11日,“TENCEL”商标的持有者兰精股份公司向本局出具了鉴定报告,确认从未授权当事人生产、储存、销售使用“TENCEL”商标的产品。上述活性喷气印花四件套及兰精天丝绣花四件套的进价都为42元/套、售价都为50元/套,上述商品的货值金额计5550元,违法所得计24元。
综上所述:
当事人未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责令改正。
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以及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
1、没收侵权产品活性喷气印花四件套101套、兰精天丝绣花四件套7套;
2、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伍拾元(¥5550.00);
3、没收违法所得贰拾肆元(¥24.00)。
5550.00元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