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国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2MACQAM7G2F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南京路21号(恒昌豪庭西门对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5﹞40号
经调查,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是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非独立分公司,与维保工的劳务聘用合同是由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负责签订,与使用单位的维保服务合同和财务均由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和负责,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负责区域内的人员管理和开展业务。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与甘肃卓君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星程酒店和金川区紫金百合酒店签订了维保合同,对星程酒店和金川区紫金百合酒店在用电梯(杂物电梯)进行维保。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维保人员吴伟章、王隆俊2025年1月27日未对星程酒店在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2025年2月10日由维保工吴伟章1人对星程酒店在用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且维保时弄虚作假走过场,维保记录中维保人员王隆俊签字多次由吴伟章1人代签,实际电梯均由吴伟章1人进行维保,金川区紫金百合酒店在用杂物电梯最后一次半月维保记录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截止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维保人员40天未对上述杂物电梯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经查,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对金川区紫金百合酒店在用电梯(杂物电梯)免费维保,未产生维保费用,甘肃卓君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星程酒店每部电梯的维保费用每年为4500元,每年的维保次数是24次,每部电梯半月维保费用为187.5元,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和2025年2月10日两次半月维保未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星程酒店两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经计算,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750元(柒佰伍拾元整)。
对甘肃鹏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金昌分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3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5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0750元,大写叁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3000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