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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岳朋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982MA3QM1CQ8Y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谷里镇南谷里村西七街8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兰**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中心支公司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1-04-14
(2021)鲁0982民初274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3
2021-02-01
(2021)鲁0982民初274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4
2021-02-01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
新泰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5
2021-02-02
(2021)鲁0982民初274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15
2021-02-26
(2021)皖1602民初21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等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8202501289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11.02%案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山东省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4
2
370724202501212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罚款
1050.00元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3
370724202500571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罚款
2500.00元
临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5
4
370704202500498
2025-05-0201:02,车牌号为鲁JC657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09国道K193+700处的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被检测到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向东(执法证号15070317047)、许志伟(执法证号15070317066)调查取证发现:该车是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六轴运输车辆,经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运货途中,该类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49000千克,该车车货实际总质量54160千克,超过限定标准5160千克。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无陈述、申辩意见。经调查认定: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主要证据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一份等。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30
5
京交﹝总﹞﹝2025﹞第1007-009415号
2025年03月05日13时24分,两名执法人员在马坊综合检查站出示证件进行检查(勘验)。经查(勘验):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委派李磊驾驶鲁JC7295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钢构,该车辆未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经执法人员使用卷尺测量,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4.3米,总长度为27.1米,总宽度为3.3米,总高度超过限值0.3米,总长度超过限值9米,总宽度超过限值0.75米。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陆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6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03-05
6
370704202401148
2024-09-1221:02,车牌号为鲁JC6578(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被检测到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向东(执法证号15070317047)、许志伟(执法证号15070317066)调查取证发现:该车是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六轴运输车辆,经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运货途中,该类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49000千克,该车车货实际总质量54390千克,超过限定标准5390千克。经调查认定: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主要证据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一份等。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25
7
370704202400400
2024-03-0401:01,车牌号为鲁JB8642(黄色)的车辆行驶至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处的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被检测到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向东(执法证号15070317047)、许志伟(执法证号15070317066)调查取证发现:该车是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六轴运输车辆,经G309(下行)K19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运货途中,该类车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49000千克,该车车货实际总质量55950千克,超过限定标准6950千克。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潍坊市坊子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25
8
371325202301459
山东途乐物流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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