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伊春市伊春区紫云轩茶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宋春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02MA19JMLX4T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沙发棚靠厂综合楼西1户门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市监处罚[2023]56号
经查明:2016年9月15日,当事人在杭州巨佳茶业有限公司以350元/件的价格购进品名为:“福鼎白茶(紧压饼)”的白茶茶饼(原料:福鼎大白茶;净含量:未标示;执行标准:GB/T 31751-2015;保质期:符合贮存条件下可长期存放;贮藏条件:清洁、通风、避光、无异味、无污染的环境中保存;产地:福建·宁德·福鼎;生产日期:2014年3月18日)4饼,共计1400元。2023年2月2日,以360元/件的销售价格销售4件,货值1440元,违法所得共计40元。该批次白茶茶饼外包装未见净含量标示;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早于执行标准发布日期(GB/T 31751-2015 紧压白茶:发布日期为2015年7月3日,实施日期为2016年2月1日)。执法人员2023年2月6日现场核查时,未见涉案批次白茶茶饼,故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在得知所经营的白茶茶饼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由于销售时未留存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在张贴召回公告后购买者也未联系当事人,因此无法召回。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了其他在售的罐装白毫银针,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该罐装白毫银针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范围; 3.法定代表人宋春凤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情况; 4.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2023年2月6日)1份、对当事人的现场检查照片,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的经营情况; 5.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2023年2月16日)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涉案批次白茶茶饼的情况及相关证明的确认; 6.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杭州巨佳茶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货单据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从杭州巨佳茶业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茶饼的事实; 7.当事人提供的销售单据复印件,证明涉案白茶茶饼销售的价格和销售行为; 8.执法人员现场随机抽取的其他在售罐装白毫银针的照片(标注为:随机抽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9.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情况; 10.当事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行政处罚信息截图,证明当事人本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 11.案件来源登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单、投诉人提供的涉案白茶茶饼照片(标注为:一号图片),证明案件的来源情况及案件线索。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伊春市市场监督局伊美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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