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宗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6327727228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F-1号地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31
(2025)粤0306民初60209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5
(2024)川0192民初3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一根儿签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4-05-10
(2024)川0192民初3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一根儿签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4-05-10
(2024)渝0192民初29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海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7
(2024)渝0192民初29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海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
6
2023-08-08
(2023)渝0116民初88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廖**,成都众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7
2023-08-08
(2023)渝0105民初164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海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2-10-14
(2022)渝0192民初641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杜*,尧*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9
2022-08-11
(2022)渝0116民初84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张*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10
2022-08-03
(2022)渝0192民初641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杜*,尧*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5-16
(2024)川0192民初33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一根儿签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31
2023-12-21
(2023)渝0116执621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张均,胡**等买卖合同纠纷终本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2-10
2022-08-02
(2022)渝0116民初51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上海辣好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24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10-28
2022-07-29
(2022)渝0116民初91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成都众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廖**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5
2020-11-23
(2020)渝0116民初12567号
劳动争议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向*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1-30
2020-10-09
(2020)渝0116民初11526号
劳动争议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向*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02
2020-06-18
(2020)豫0327行初7号
何**与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宜阳县人民政府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其他(质量监督)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19-10-09
2019-08-26
(2019)渝0112民初144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重庆山峰凸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04-12
2017-12-19
(2017)渝0116民初12091号
不当得利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陈*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59.00元
民事案件
9
2018-04-12
2017-12-19
(2017)渝0116民初12093号
不当得利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陈**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7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4-12
2017-12-19
(2017)渝0116民初12092号
不当得利纠纷
重庆市三易食品有限公司与陈**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津市监处罚〔2026〕116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5年1月5日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F-1号地块从事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依法办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250011611715。2025年6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在检查成品库房时发现当事人生产的三易牌低碳水火锅底料配料表为:食用牛油、食用鸡油、辣椒、未加碘食用盐、姜、大蒜、花椒、火锅豆瓣(红辣椒、蚕豆仁、小麦粉)、香辛料、豆母子、食用香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7718-2011)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的规定,其中豆母子的真实属性名称为黄豆酱,豆母子为黄豆酱的俗称,配料表中标注的豆母子,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4.1.2.1要求标示真实属性名称,标签标注不规范,标签存在瑕疵,因当事人生产食品标签存在瑕疵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下达了《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江津市监责改〔2025〕166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11月29日,本局收到关于当事人生产的三易牌低碳水火锅底料,配料表中标注有豆母子,未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4.1.2.1要求标示真实属性名称的举报。2025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再次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收到我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未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当事人生产的标签存在瑕疵的三易牌低碳水火锅底料共计294袋(160g/袋),其中售出290袋,留样3袋,出厂检验使用1袋,销售单价为15.8元/袋,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三易牌低碳水火锅底料的货值金额为4645.2元(294袋15.8元/袋=4645.2元),销售金额为4582元(290袋15.8元/袋=4582元)。另查明,目前国内相关标准未对产品标签声称低碳水作明确的规定,该产品营养成分标签中关于碳水化合物的营养素参考值为0%,符合普通消费者对于低碳水的相关认知,不存在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情形。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200元。
1200.00元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