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生刚 | 注册资本:5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5689565158F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城健康西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1-25
(2021)新2325民初46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焦*
奇台县人民法院
2
2021-12-24
(2021)新23民终26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12-15
(2021)新2325民初40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汪**
奇台县人民法院
4
2020-11-17
(2020)新23民终18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9-14
(2020)新2325民初13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席**
奇台县人民法院
6
2020-07-17
(2020)新2325民初105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
奇台县人民法院
7
2020-06-15
(2020)新23民终8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3-06
(2020)新2325民初1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付**
奇台县人民法院
9
2019-12-09
(2019)新2325民初30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奇台县人民法院
10
2019-11-06
(2019)新2325民初26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何**
奇台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9
2023-06-27
(2023)新2325民初22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012.0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6-29
2022-05-20
(2022)新2325民初18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胡阿提别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01
2022-04-25
(2022)新2325民初70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54.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5-08
2022-04-06
(2021)新2325民初45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133.0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4-06
2022-03-17
(2022)新2325民初45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4-02
2022-03-07
(2021)新2325民初46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297.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2-12
2022-02-09
(2021)新23民终264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2-02-06
2022-01-11
(2021)新2325民初427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1-29
2022-01-10
(2021)新2325民初44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1-10
2021-12-15
(2021)新2325民初405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99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奇市监罚告(2023)53号
2023年4月13日,本局收到昌吉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向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如下内容:“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电梯定期检验问题(1)设备地点为奇台县古城明珠二期(2)电梯出厂编号TS113488、TS113489、TS113490、TS113491、TS113492、TS113493、TS113494、TS113495八部电梯存在共同问题4项,个别问题4项;3、意见:停止使用,以上问题整改完毕后申请复检;4、检验日期及受检单位接收日期均为2023年04月11日。”在本局工作人员收到通知书后,组织人员对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奇台县古城明珠二期小区的八部电梯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除小区11号楼的一部电梯临时维修暂停使用外,其余七部电梯均正常使用。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向该公司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奇)市监特令[2023]第29号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检验合格前不得使用。 经查,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奇台县古城明珠二期小区的八部电梯于2023年04月11日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存在共同问题4项,个别问题4项,且在明确告知电梯检验不合格需停止使用后,直至执法人员收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至现场检查时仍继续正常使用。通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奇台县鑫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使用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做如下行政处罚 :对使用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奇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