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红文土菜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红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82MA4P31M652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城居委会清水塘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综处罚〔2024〕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08月25日注册成立,名称为临湘市红文土菜馆,在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城居委会清水塘组门面从事餐饮服务。
当事人于2023年9月2日从临湘市大市场安容商行以70元/桶的价格购进“海天蚝油”1桶(1件),净含量:6Kg,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2332137100494,生产日期:2022/10/05,保质期:12个月,购进金额共计:70元,用于制售中餐。
至案发日止,上述“海天蚝油”已经超过保质期48天,与其它有效期内食品原料混放在厨房操作台下,用于店内菜单上的“牛肉火锅”“腊肉”等菜品加工。据当事人陈述,上述“海天耗油”在超过有效期后仅使用1次,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点菜单,当事人于2023年10月7日向顾客售卖菜品“牛肉火锅”“腊肉”各1份,共计金额:200元。故本案货值金额以实际购进价计算,计70元,认定违法所得计200元。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3日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将店内剩余的上述食品原料“海天蚝油”,进行现场无害化销毁。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