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耿昌好猪肉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耿昌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222MA2P29818X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鑫盛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芜繁市监处罚〔2025〕48号
上述ACS-30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11655,生产日期:19/05/29,武义县金宇衡器有限公司)经繁昌区市场监督检验所检定,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检定结果为:一、秤铅封被破坏且具有欺骗性使用特性,计量安全性不符合规程要求,不合格。备注:1.该电子计价秤具有欺骗性使用特性,按顺序连续按下“6”键、“去皮”键开启欺骗性使用模式,按“单价1”键称量结果增加5%,按“单价2”键称量结果增加10%,按“单价3”键称量结果增加15%,按“单价4”键称量结果增加20%,按“单价5”键称量结果增加25%,按“单价6”键称量结果增加30%,按“单价7”键称量结果增加35%。2.该电子秤计价秤在欺骗性模式下,关机重启退出该模式。上述电子计价秤系当事人于2023年从一不再经营的卖蔬菜摊贩处购买,用于销售猪肉。因当事人在猪肉销售中针对不特定人群使用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从事猪肉销售没有明确的销售记录,货值金额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罚款玖佰元; 2;没收涉案计量器具1台(ACS-30电子计价秤(出厂编号:11655,生产日期:19/05/29;武义县金宇衡器有限公司)。。
900.00元
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