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金水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799600890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红新村陈家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6-28
(2019)沪0104民初1348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亦友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13
2019-09-20
(2019)沪0104民初1348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亦友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0-23
2018-07-10
(2018)沪0112民初1588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亦友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09-29
2017-12-07
(2017)沪0112民初3359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亦友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11-03
2017-08-01
(2017)沪0112民初1386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市亦友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09-09-08
2009-09-08
(2009)嘉海商初字第13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宁市金水食品有限公司与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3﹞1233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3日生产了5千克每箱装的香辣豌豆共5箱。2023年8月30日,上述香辣豌豆经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spanclass="cbz">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span>》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0000.00元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